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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October 10, 2006

再見亦是朋友嗎?

時常都聽人說,“再見亦是朋友”,這句話聽起來很大方,但實際上一對情侶/夫妻分手後,真正可以回到朋友關係的又有幾人呢?

從當初的相愛,換來傷心的對待,試問嘗過心痛滋味的人,又怎能放開心懷來接受從愛人關係變成朋友關係呢?縱然是在和平協議分手的情況下,受傷害的心情仍然不會減少。

如果說分後,再見亦是朋友,那麼當初又何必說再見呢?在某一個程度上,同意“再見亦是朋友”顯然是有點自欺欺人。分手後還要若無其事的裝作沒事般重做朋友,見一次面,就如同在“傷口上撒上一把鹽”,只會讓自己更添痛苦而已。那麼又何苦裝作大方來委屈自己呢?失戀是痛苦的,所以既然已經說再見,那就永遠都不見好了,又何必自欺欺人說甚麼“再見也是朋友”呢?

(星洲日報/副刊/兩性talk‧文:寧靜‧2006/10/0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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